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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高科数字化资源建设
来源: 点击数:1468次 更新时间:2018-03-15 21:12:51
                                                                     数字化资源建设

根据文化部下发的全国各省图书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项目的主要建设目标是通过互联网络,将数字资源(如视音频、图文、专题库、电子书报刊等)进行合理化管理、分配,实现资源发布展示、分发调度功能,视音频的在线点播是重要建设点,可实现视音频在线即点即播,任意拖拽无延时,并可在省、市、县之间进行资源的上传/下载/推送,以此完成资源在不同区域的传输。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对数字资源的建设分为三个方面:
1.    数字资源的整合:

分为两个阶段即内容的获取与内容的管理,即把各种数字资源专题库及无序的离散信息整合到结构统一、内容独立的数字资源加工库;后期是内容的挖掘、分析、发布、增值的过程,同时可对资源进行分类、专题等服务。充分体现资源的丰富性、广泛性、完整性、时效性。

2.    数字资源建设标准
为达到数字资源的高度共享,“共享工程”的文化信息资源建设将在统一的标准下进行,包含数字资源元数据与对象数据两方面资源建设的具体标准。
“共享工程”关于数字资源建设先后出台了以下标准: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视频资源格式标准V2.0》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视频资源编目规范(暂行)》
《2010年度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程系统配置参考标准》
《县级支中心资源应用管理系统功能指导意见》
3.    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模式

使用统一的资源加工软件创建若干特色资源库。分中心创建的资源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将元数据和对象数据传递到中间节点。系统采用元数据同步技术,提供对所有资源统一的查询入口。并且对数字资源进行同步,诚然在数字资源共享的同时,要保障共享工程所涉及资源的知识版权。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项目建设的重点是视音频资源的管理、控制与服务。在项目建设中,省、市/县、乡镇基层均可得到高质量的视音频点播服务,并可按照自身实际需求,对资源进行上传/下载/推送等,从而实现资源的全面共享。在资源的调度结构中,有条件的市县级支中心可设立内容分发服务节点,为省级中心分担负载压力。同时,市县支中心在资源建设的过程中,加工整理好的元数据与资源对象,在发布后可选择性向省级分中心上传。而省级分中心对市、县节点的元数据进行收割,收割时可以按照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要求规定的按照XML文件来进行收割,也可以在平台内部实现自动收割,收割的元数据信息可以依照共享工程的标准上传到国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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